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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初躲着他,他们已经好几天没见面了,这是从来没有过的。新搬的家比之前住的那个房子大了不少,是为两个人共同生活准备的户型,而现在每天早晨起床后,每天晚上下了班,家里都只有他一个人。他已经没法习惯这样的生活。
拿猫当借口,装病,假装有要紧事,这些想法都曾出现在谭知静的脑海里,但最终都被克制住了。
他只能学余初曾经那样,在余初最常走的那个校门外面守株待兔。但与余初当年不同的是,他没有躲进街对面的便利店里,也没有躲在建筑物的视角盲区里,而是显眼地站在校门口。如果余初从这个校门经过,就一定能看见他。
余初的学校有门禁,不是本校学生不让进。
谭知静知道余初最喜欢自己的哪个形象,所以虽然不冷,也没刮风,他依然穿了长风衣,黑色的,薄款,下摆直到膝盖;下面是黑色的西裤,漆皮的黑皮鞋。
余初会被他的这个形象迷住,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。他足够高,肩膀也足够宽,穿风衣撑得起,而且腰身瘦劲,风衣敞开怀来,露出里面的白衬衫,风度尽显。他腿也够长,脚是最适合穿皮鞋的瘦长型,尺码与身高相宜,这样的腿与脚,裤管挺拓笔直,配上锃亮的黑皮鞋,竟有几分奢侈的感觉。
这样穿的好处是足够显眼,来往的人都愿看他一眼,如果余初也从这个校门经过,就一定不会错过他。坏处是,他无论如何都没法假装成本校学生混进去。
谭知静在余初的校门口守了将近一整天,多数时候是站着,靠打电话处理邮件分散疲累,时不时溜达几圈,松快松快腿脚。后来他实在站得受不住了,坐到校门口的路边石上。
他看起来如此体面,却这么没形象地席地而坐,路过的学生们都会转头看他一眼。都是和余初一样的天之骄子。他自己也嫌地上脏,心里有一丝狼狈,便重又站起身来。
等待的时间都是被拉长的。站在被拉长的时间里,谭知静有时想的是自己曾经舒服而无知地坐在办公室里、家里,余初也曾这样隐形地等着自己;有时候想起更早以前,自己在饭局上应酬,或者去厂里,余初在楼下、后来是在自己家里,那样耐心地等着自己。
余初等了六年,六年会被拉成多么长?谭知静没法想象。他只是几天没见余初,就已经无数次地险要按捺不住了:攥着手机想给余初打电话,点开和余初的聊天窗口,想给他发消息,想直接去他宿舍门口堵他……他这会儿站在余初的校门口,也是意志力不够坚强的结果。
余初那几年是怀着怎样的毅力等待与自己重逢?
一开始并不是特别清晰地以重逢为目的,只是下意识地模仿,带了几分茫然。因为自己当年学的这个专业,所以余初也要学这个专业;因为自己曾经是周老师的学生,所以余初也要当周老师的学生;因为自己曾经和别人谈心不在焉的恋爱,因为自己曾给一场恋爱设定期限,所以余初也要……
那时候余初只是想弄明白“谭知静”这三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,谭知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只有先弄明白这个,才能明白谭知静眼里的“余初”意味着什么,他有没有爱过余初,又为什么把余初抛下。
谭知静在余初的日记里看到:“他在厂子和我之间选了我,我太幸福了。”上一次余初这样写,是他和余庆春动手那天,他写:“妈妈在余庆春和我之间选了我,我太幸福了。”余初还写道,他不怨他们选得这么晚,他很高兴。
看到那篇日记时,谭知静并没有流眼泪。彼时是庆幸占了上风,因为自己当初那个近乎愚蠢的无用的壮举,余初将“与知静哥哥重逢”定为所有一切的目标。因为那是余初,余初不是谭知静,因为余初想和他重逢,所以才有了他们重逢的那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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